2月4日(春节)前,各省市交警部门将继续在全方面开展超载严查!广东省尤为突出,组织并且开展“百日安全行动”,
根据省公安厅·省交通运输厅《关于开展全省异地用警联合执法整治货车超限超载统一行动的通知》(粤公通字[2018]162号)要求,组织全省异地用警整治货车超限超载统一行动。
二轴货车,其车货总质量不允许超出18吨(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);
三轴货车,其车货总质量不允许超出25吨;三轴汽车列车,其车货总质量不允许超出27吨;
四轴货车,其车货总质量不允许超出31吨;四轴汽车列车,其车货总质量不允许超出36吨;
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,其车货总质量不允许超出49吨,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,其车货总质量不允许超出46吨。
1、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%的,(一次记3分),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。
2、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,(一次记6分),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。
整治行动中,交警部门除查处货车超限超载现象之外,发现货车存在同车道行驶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、违法变更车道、违法倒车、未按规定让行、违反交通信号等易肇事肇祸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,交警毫不手软,一并查处!